托车开了二十分钟,超带着张末到了江边的酒吧一条街,这时候已经是凌晨两半,街上全是各垃圾,不见一个人影。
一个约摸20岁不到的年轻女孩正斜躺在步行街的坛边上,女孩上穿了一条袖米丝质衬衫,还缀了一个大大的领结,只穿了一条包的黑西装裙,两条笔直的大穿了的薄丝袜,脚上只穿了一只黑的漆面跟鞋,另一只不知所踪。女孩发及腰,将整个面都遮拦住了,超哆哆嗦嗦地蹲将女孩的脸上的发撩开,顿时一张化了淡妆的青涩脸庞现在了两个鬼的面前。女孩相文气,颜值虽然一般,但胜在年轻。
“说说。”张末也来了兴致。
这如意镇上有三个找女人的地方,一是红灯区,二是有号称乐城的凤栖梧桐小区,第三就是酒吧一条街。红灯区便宜但是脏,乐城全是楼凤,酒吧一条街一半会所一半酒吧,会所不是超这样的小二能去的,但是他曾经拉活的时候半夜在那捡过尸,那材那样貌至今让超念念不忘,手机里还存了一些当时的录像和照片,不时地就拿来复习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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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超,我们这接去。。。”张末心中虽然也是兴奋异常,但是碍于自己作家的脸面也不表现的那么猴急,不过这接去什么程却不知怎么办了。
走了几分钟,了地的通,两人来到了有一片坛的步行街区域,这里灯光昏暗,也没有什么店铺,只有江风刺骨。张末跟着超像拾荒的呢一样翻来找去,心里都快后悔死了,原先在租房看了一场活的满腔望一丝也没了。
“捡尸?”
“张哥,有了!”超低声呼。张末上前一看,前的景让两个年轻男人睛大冒光。
“对了,哥,我带你去个好地方,不过这事呢要看运气,就是不知你愿不愿意。”超突然兴奋的说。
咝,张末也是一阵唏嘘,这他妈是极品啊,看年纪,最多也就20,材欣,两条更是勾人心魄。
开,嗬,300块,差不多得一天跑的,但是又一想,这哪还有红灯区啊。
张末看了一圈,嘀咕“超啊,这鬼影也没有啊”。“哥,别急,跟我来。”说完就将车停在一旁,形猥琐地往一个地通走去,张末只好跟了上去。
“哥,是个妹,赚大了。”超不无兴奋地说,很有些邀功的劲,
超这时已经扶起了女孩正往托车方向搬,抬喊了一声张末,“哥,来帮把手,我们找个小旅馆给她办了,你来”。
“咱们去酒吧街捡尸!”
卧槽!这什么作?张末直接惊呆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