方猛从床上坐起来,“走吧,咱们也睡了一下午了,出去活动活动,吃点东西。”
虽说俩人这趟跑长途只是为了挣钱来的,但这两天也确实太辛苦了,没黑没夜的开车,累的也够呛。
顾念反而问方猛,“我们什么时候回去?”
“你睡饱了吗?”
“还行。”
“我打算明天早上再回去,不过如果我们两个已经恢复的差不多,晚上开夜车也不是不行。”
这话听起来有点怪怪的,顾念张了张嘴,到底是没有说出难听话。
方猛带着顾念出去,在旅馆旁边找了个小饭店,今天晚上破例点了两碗米和一盘菜,若在平时俩人就是点点外面草草收场。
主要是因为他们送货来到的这个城市是以大米饭为主食,吃面食的反而很少,入乡随俗。
两地相隔一千多里,气候也有所不同,他们所在的城市是春天,可这一千多里之外的城市却已经入夏了,大家都穿起了短袖长裙。
有些时髦的姑娘甚至穿着超短裙,烫着披肩发,涂着猩红的嘴唇,妖艳绚丽。
而小伙子们也不逞多让,花t恤喇叭裤,要么是烫着羊毛卷,要么是披肩发,既前卫又时尚。
那些穿着短裙的姑娘招摇路过,方猛简直连头都不敢抬,似乎是觉得很尴尬,很不好意思。
当然,对顾念来说可不一样。有些小伙子确实打扮的很时髦又很帅气,而且这个时代的年轻人似乎精神生活很富足,整个精气神都看上去很富有朝气。
更难能可贵的是这个时代几乎没有胖子,年轻人都是又瘦又美。而且这种瘦和美都是纯天然的,有一种很自然很大气的感觉,就特别有神采。
顾念简直要被这些小伙子给吸引了,虽说现在穿喇叭裤还被很多人定为异类,但说真的,看上去并不丑。
方猛注意到顾念的目光,一直在盯着那些小伙子,这让他心里有点不太舒服。
当初顾念刚结婚就告诉他,是喜欢他长得英俊,看中了他这张脸……现在盯着这些小伙子是几个意思,当他不存在?
虽然他也觉得顾念太胖了,但顾念胖的并不让人反感,给人一种很喜庆很富态的感觉。
大街上经过的那些时髦的大小伙子大姑娘,也被街头正在吃饭的这对夫妻所吸引,他们就没见过这么奇葩的结合。
男的长得那么帅气,而女的又胖的过于离谱, 这对夫妻实在是看上去太不搭了。
顾念才不管这些,一边美滋滋的吃着饭一边盯着小伙子猛瞧。这个时代的人民真不愧是劳动人民,小伙子竟然看上去都有胸肌,又结实又潇洒,简直不要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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